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於95年起推動糖尿病健康促進機構,為提升糖尿病防治品質,係參考國際糖尿病防治趨勢,透過不同層級醫療院所執行,以提高糖尿病個案健康識能。為提升診所/衛生所之代謝症候群與糖尿病前期管理能力,爰辦理「糖尿病健康促進機構之診所/衛生所申請作業說明」,以預防延緩病人進入疾病期及相關併發症之發生,並提升健康識能。
*辦理機關:
一、 主辦單位: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二、 承辦單位:台灣基層糖尿病診所協會。
*申請資格對象:
全國診所或衛生所,有意願成為糖尿病健康促進機構,以提升糖尿病人照護品質與糖尿病高危險群健康促進者皆可提出申請。
*旨揭申請作業文件可至網站(https://www.hpa.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129&pid=18220)或台灣基層糖尿病協會網站(https://www.tacd.org.tw/ehc-tacd/s/w/method/article?articleId=6f2c16b2d80e4bb2a7c127c015cee97f)下載。